我叔叔该怎么维护他的工伤权益

司法 时间:2026-04-01 02:02:05 阅读:2877
1992年我叔叔在蒲圻喷胶棉厂工作,是正式员工,有社保,工资为100多元钱一个月,1992年因工致残,1993年初工伤鉴定为五级并有有效证明。我叔叔于1994年12月办理了退休手续。 自1993年开始,该单位每月支付我叔叔13元的补贴,发放到2003年第一季度,于2003年第二季度停止发放。该单位从未支付过任何性质的一次性补偿及退休金。 该单位1996年宣告破产,后来又办起来了,不过没上班的人就没有工资了。2003年又破产了。 该单位破产期间由市劳动局发放补贴,13元/月的标准一直没改变,也无任何其他补偿。 最近赤壁市劳动局领到上级发放的工伤补助专款,我叔叔因为从外地回赤壁比较晚,到劳动局领取补助时被告知按照1996年前的标准核算,只有1000多元钱,而且要求返还十年来每月13元的补贴共计1600元才能发放。 他不懂法律所以一直不知道怎么处理,最近因为这件事才想起维护自己权益,但不知怎样做。 1、我叔叔应该怎样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2、市劳动局应该如何补偿我叔叔?按照哪一年的法规什么标准核算? 3、市喷胶棉厂破产时是否应该支付我叔叔相关的一次性补偿?应当如何核算和补偿? 4、请您在解答过程中附注相关法律条款。 衷心谢谢您! 祝新年愉快! 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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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然的香菇

陶醉的毛衣

2026-04-01 02:02:05

赤壁市劳动局的做法是错误的。 你叔的情况较复杂,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活力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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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2:05

    赤壁市劳动局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叔的情况较复杂,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

  • 长情的康乃馨
    回复
    2026-04-01 02:02:05

    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致,还是委托当地律师具体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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