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鉴定

司法 时间:2026-10-24 11:32:59 阅读:8232
我有一个朋友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经过医院治疗现已出院, 盘骨粉碎性骨折,她的一条脚短了五公分,左脚神经损伤, 治疗期间急性胆囊炎有做手术,她以委托个人做了工伤认定, 委托他人去社保局做工伤鉴定时(她已经回家,因伤而不方便长途) 社保局说必须经本人到才 能做工伤鉴定,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我的问题是:1。工伤鉴定必须要本人到才能做吗? 2。依我朋友此种情况她的伤残等级大概是多少级? 3。工伤赔偿包括那些部分?应该怎么计算? 盼助! 非常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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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的蜜蜂

欣慰的溪流

2026-10-24 11:32:59

要看工伤者的年龄/回复时间/是否存在功能障碍/程度等, 你可以电话咨询:021-64469850 29878285 13918436679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无心的乌龟
    回复
    2026-10-24 11:32:59

    要看工伤者的年龄/回复时间/是否存在功能障碍/程度等,你可以电话咨询:021-64469850 29878285 13918436679

  • 心灵美的小懒猪
    回复
    2026-10-24 11:32:59

    1、是;2、3、请看《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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