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哥您好我因装修于2005年10月11日与一做门公司签订订货合同,合同上交货日期为11月1日

司法 时间:2026-05-30 03:26:04 阅读:8794
各位律师大哥您好 我因装修于2005年10月11日与一做门公司签订订货合同,合同上交货日期为11月1日。由于各种原因直到11月26日门才到货,我按合同交付余款。在装门过程中发现门口线没到,经过联系“厂家说”门口线不合要求厂家从做。可是到了今天门口线还没到,几次联系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在上漆快好了,由于门业公司的原因我的装修一直无法进行。现在已进入冬季我新房每月要交暖气费的我急呀,请问律师大哥我应该要求厂家如何赔偿(一天%多少)。 先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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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的柠檬

单身的爆米花

2026-05-30 03:26:04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就要你证明实际损失了,比如你因其延期造成无法入住的损失。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愤怒的金鱼
    回复
    2026-05-30 03:26:04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就要你证明实际损失了,比如你因其延期造成无法入住的损失。

  • 苗条的过客
    回复
    2026-05-30 03:26:04

    按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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