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无权利要回早已给出的住房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5:23 阅读:5491
我家父亲今年已经82岁。三年前签协议将其住房全权给我,协议规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我随后即办理了更名手续,并又在我的名下又化10万元购一条件很好的商品房供父亲居住至今。现父亲被一四十多岁保姆迷惑,打算“再婚”,出尔反尔,要将签协议归我的住房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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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的机器猫

激情的鼠标

2026-03-29 23:25:23

请问,他父亲以再婚,无房居住的理由,在法定撤消赠与时限內提出要会或部分要回。 会得到支持吗?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包容的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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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3

    请问,他父亲以再婚,无房居住的理由,在法定撤消赠与时限內提出要会或部分要回。会得到支持吗?

  • 执着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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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3

    房屋已经赠予给你,已经归你所有,你父亲一般情况下无权要回。

  • 生动的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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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3

    如没有法律上规定无效的情况的话则不能反悔

  • 诚心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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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3

    正常情况下行为不能反悔。

  • 愉快的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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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23

    房屋如果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话,那么赠与已经完成,该房屋已经属于你的财产。你父亲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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