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无权利要回早已给出的住房

司法 时间:2026-08-23 15:53:56 阅读:7888
我家父亲今年已经82岁。三年前签协议将其住房全权给我,协议规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我随后即办理了更名手续,并又在我的名下又化10万元购一条件很好的商品房供父亲居住至今。现父亲被一四十多岁保姆迷惑,打算“再婚”,出尔反尔,要将签协议归我的住房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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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火车

留胡子的康乃馨

2026-08-23 15:53:56

请问,他父亲以再婚,无房居住的理由,在法定撤消赠与时限內提出要会或部分要回。 会得到支持吗?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粗心的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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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5:53:56

    请问,他父亲以再婚,无房居住的理由,在法定撤消赠与时限內提出要会或部分要回。会得到支持吗?

  • 眼睛大的向日葵
    回复
    2026-08-23 15:53:56

    房屋已经赠予给你,已经归你所有,你父亲一般情况下无权要回。

  • 端庄的指甲油
    回复
    2026-08-23 15:53:56

    如没有法律上规定无效的情况的话则不能反悔

  • 冷酷的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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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5:53:56

    正常情况下行为不能反悔。

  • 细心的爆米花
    回复
    2026-08-23 15:53:56

    房屋如果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话,那么赠与已经完成,该房屋已经属于你的财产。你父亲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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