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买卖中买方拒不办理过户这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4-01 03:36:50 阅读:9424
有一人将我的摩托车买走,买时签有一份协议,写明要办理过户手续,如不办理过户就还车(有期限)。之后他就杳无音信,也不过户,估计是拿去转卖。(他的原住地已拆迁),我想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法院执行办理转移登记的手续,现实中法院回支持执行吗?(因买车人已失踪。)车管所会同意吗?立案庭会接受吗?

最佳回答

顺利的短靴

沉默的眼神

2026-04-01 03:36:50

是否上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因为买时签有一份协议,写明要办理过户手续,如不办理过户就还车(有期限)。法院可能会判决下来要对方在一定的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这时候对方在一定的时间内办不办理过户手续是他的事了。这样的判决书是否推掉将来的交通事故而原车主要发生的垫付责任有作用了?而要判第二人承担垫付责任? 第二楼说的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对,可见编号为《[2001]民一他字第32号》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可问题是基层法院的法官如广东省的用一条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判原车主负连带垫付责任(连环购车案)。这问题上基层法官会有很不同的审判结果,到时候原车主要应诉到省中院,省高院,要请律师,要投时间精力,中国的法律胜负谁也说不清?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伶俐的蜡烛
    回复
    2026-04-01 03:36:50

    是否上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因为买时签有一份协议,写明要办理过户手续,如不办理过户就还车(有期限)。法院可能会判决下来要对方在一定的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这时候对方在一定的时间内办不办理过户手续是他的事了。这样的判决书是否推掉将来的交通事故而原车主要发生的垫付责任有作用了?而要判第二人承担垫付责任?第二楼说的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对,可见编号为《[2001]民一他字第32号》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可问题是基层法院的法官如广东省的用一条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判原车主负连带垫付责任(连环购车案)。这问题上基层法官会有很不同的审判结果,到时候原车主要应诉到省中院,省高院,要请律师,要投时间精力,中国的法律胜负谁也说不清?

  • 迷路的菠萝
    回复
    2026-04-01 03:36:50

    不用搞得如此繁琐、麻烦。带上购车手续、协议、身份证件,到当地的车管所说明情况,他们会告诉你如何处理的。

  • 开心的网络
    回复
    2026-04-01 03:36:50

    建议:最好是办理过户可签定买卖协议,有协议存在便证明了双方的买卖关系;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卖方将车卖出后,不再驾驶该车,也未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利,即使没有过户,发生的交通事故,卖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超帅的跳跳糖
    回复
    2026-04-01 03:36:50

    车管所看到你的协议是不会让你去挂失的,他要我上法院,推得一干二净。估计只能报假案,说自己的车丢了。或者不承认自己的名下有这一年车,是别人盗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的车辆手续,现在要求注销这辆车的户籍。不知这一招行的通吗?

上一篇 公司是以不服从安排中止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下一篇 父亲原有单位住房一套,现已上诉法院,请问她这样单方面能毁协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