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离职赔偿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28:15 阅读:7655
我现说下我的情况: 我今年8月15日进入北京一家公司,谈好月薪5000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拿70%工资。至11月15日就已经试用期满,但因一直在出差,所以没能及时转正和签劳动合同。要过了试用期才给签合同,所以至今未签。但12月8日在北京的项目经理打来电话说要给我转正,但以我能力不够为名要把当初谈好的5000降到4000。我决定不做了。 因为这3个月是公司项目最紧好的时候,现在试用期完了,项目也到结束了,而且两个多月出差每天是加班加点,甚至通宵我都未做计较。所以对项目经理所谓能力不够深表怀疑。因为一些具体的事情我认为该公司当初录用我时就有意欺骗。 我想问的就是我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什么补偿吗?因为年底找工作并不容易。是否可要求公司补偿我一两个月的工资。如果可以而该公司又不愿给,我应当如何做。 如果可以提供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或案例最好。 谢谢了,请指教....

最佳回答

拼搏的刺猬

碧蓝的哈密瓜

2026-03-30 04:28:15

比较急,希望能给以指点。周一就要和这个经理谈交接。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甜美的毛巾
    回复
    2026-03-30 04:28:15

    比较急,希望能给以指点。周一就要和这个经理谈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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