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开商逾期交房的赔偿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8-23 18:06:08 阅读:5582
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我于2004年1月在某房开商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05年10月31日,为此房开商已违约. 在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赔偿问题中出现这么一条款:如甲方未按期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期限(2005年10月31日)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3个月内按 [color=#DC143C]壹[/color] (这个 壹 后原本是一个%号,但是乙方已将此%号去掉) 利率计算.请问最终计算违约利息的依据是什么? 我能以百分之百的利率算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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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巧的枫叶

痴情的咖啡豆

2026-08-23 18:06:08

房开商的本意应是按1%的利率算违约金的,只是工作人员在填写时把%号划掉了,只剩下1了!象这种情况怎么算?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柔弱的嚓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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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8:06:08

    房开商的本意应是按1%的利率算违约金的,只是工作人员在填写时把%号划掉了,只剩下1了!象这种情况怎么算?

  • 等待的小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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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8:06:08

    介绍得不清楚,要结合购房合同来理解合同条款。

  • 魁梧的小鸽子
    回复
    2026-08-23 18:06:08

    你可以得到赔偿,你可以委托律师与之协商。

  • 玩命的火车
    回复
    2026-08-23 18:06:08

    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违约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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