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子女抚养权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46:51 阅读:6485
尊敬的律师朋友: 你好!我想在这里了咨询有关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法律问题。 我姐姐在三年前和我前任姐夫因为感情不和离婚,有一3岁的小孩。当初双方协商小孩归父方抚养,当时父方要求女方负担600块,以后不用负担抚养费用。三年期间,女方在离婚不久探望儿子还得允许,时间长了,就不给探望。去年,男方再婚,而且有小孩,经济拮据无力承担于我姐姐所生的儿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现在小孩每天过着流浪似的生活,吃饭在其大伯家的,而且病了也无钱医治。我姐姐想把儿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所有。虽然我姐姐的经济一般,可是,我爸爸妈妈同意帮其带小孩。请问律师先生,如果我姐姐向法院提起诉讼,会胜诉的机会大吗? 期盼你的专业指导,不胜感激![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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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的星星

小巧的铅笔

2026-03-30 04:46:51

提供对方继续抚养对子女不利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优雅的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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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6:51

    提供对方继续抚养对子女不利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 忧虑的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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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6:51

    可以起诉,要提供相关证据,结果可能会较好。

  • 光亮的钢笔
    回复
    2026-03-30 04:46:51

    如你所说,可以要回孩子的扶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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