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办事处的劳动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8-23 16:27:21 阅读:4232
参加一家香港注册的公司在上海的代表处工作,公司四个月未与个人签订合同,其实他们是没有用共条件的,现在才发现。 1.请问我如何提出诉讼,因为该公司在上海只是办事处,没有法人。2.如果公司迫于无奈找外服与我签约,是否可以只给我交镇保。(我是上海市区户口,以前是交城保的。)3.如果我一定需要公司缴纳城保四金,是否可以提出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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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过的云朵

沉静的啤酒

2026-08-23 16:27:21

如果办事处没有用工条件则属于非法用工,建议你不要在那里干了。并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迅速的春天
    回复
    2026-08-23 16:27:21

    如果办事处没有用工条件则属于非法用工,建议你不要在那里干了。并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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