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办事处的劳动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14:40 阅读:9517
参加一家香港注册的公司在上海的代表处工作,公司四个月未与个人签订合同,其实他们是没有用共条件的,现在才发现。 1.请问我如何提出诉讼,因为该公司在上海只是办事处,没有法人。2.如果公司迫于无奈找外服与我签约,是否可以只给我交镇保。(我是上海市区户口,以前是交城保的。)3.如果我一定需要公司缴纳城保四金,是否可以提出法律诉讼?

最佳回答

开朗的老师

知性的小天鹅

2026-03-30 10:14:40

如果办事处没有用工条件则属于非法用工,建议你不要在那里干了。并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不安的月亮
    回复
    2026-03-30 10:14:40

    如果办事处没有用工条件则属于非法用工,建议你不要在那里干了。并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举报。

上一篇 【急!在线等!求助】影楼该负部分责任嘛

下一篇 工作时间心脏病发是否列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