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利益受侵害,我该怎麽办

司法 时间:2026-04-01 01:57:01 阅读:7700
我原是一公司小股东,因为存在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利益的事情,现在原公司部分小股东正在闹清算,我已于2003年10月离开公司,离开时未清算,股本只是返还本人,并且在我为股东期间,未分享过红利和其他权益。当时分红时我询问过公司领导,领导未明确说法,只是说有公司制定的政策,我感觉本人权益被侵犯。 请律师帮忙,我现在能追讨自己的权益吗?应该如何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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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菠萝

高挑的蚂蚁

2026-04-01 01:57:01

公司不存在退股 给你,若是公司退股,因违反法律而无效,个人认为你仍是公司的股东,应该参与清算。当然,你所得的所谓股本应该返还公司,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开放的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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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01

    公司不存在退股 给你,若是公司退股,因违反法律而无效,个人认为你仍是公司的股东,应该参与清算。当然,你所得的所谓股本应该返还公司,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 热心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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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01

    股本返还本人是什么意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能退股的,如果公司未清算解散的话,也谈不上返还股本等。如果是转让,应该签订转让协议,并明确权利义务

  • 光亮的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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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7:01

    谢谢您对我的关注,我当时离开单位的时候,只是收到公司退给我的原股本,没有签定任何协议,更未谈及转让价格,现在得知原公司的部分小股东正在和公司协商转让股本的价格,如果我现在能否去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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