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济纠纷,我方是否有权封对方的账户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3:57 阅读:7739
甲项目部在江苏承建了一条公路,由我司跟项目部签定了150万的货款合同,并直接将货全部供给此项目部,甲项目部在江苏有自己的账户(临时账户,是由总公司授权并开立的),其间给我司打过20万货款,其所属的总公司(私营)在河南,至目前甲项目部还欠我司130万元,多次索要无果,因甲项目部建完路还未拿到工程的结算款,故账上无钱。但时间上早已超出合同的期限,我公司到河南总公司索要也无明确答复,请问我司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封总公司的账户?还是主要针对甲项目部?合同是我司和项目部共同签定,总公司负什么责任?我司需要做哪些工作?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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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灯泡

友好的吐司

2026-03-29 23:23:57

项目部在法律上一般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你应该委托律师先查一下工商档案资料,然后根据具体关系来决定诉讼主体,当然也同时会决定查封主体。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彪壮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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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57

    项目部在法律上一般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你应该委托律师先查一下工商档案资料,然后根据具体关系来决定诉讼主体,当然也同时会决定查封主体。

  • 时尚的面包
    回复
    2026-03-29 23:23:57

    你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对该项目部及其总公司的财产(包括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具体到你的其他问题,建议带着相关材料找律师办理。

  • 碧蓝的钢铁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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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3:57

    建议公司聘请律师确定具体的追索措施。

  • 文静的小虾米
    回复
    2026-03-29 23:23:57

    有权要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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