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忙!

司法 时间:2026-03-30 05:36:11 阅读:4364
各位大律师: 我的朋友正闹离婚,其中有很多事不明白,朋友不懂,让我帮问问,因为朋友生活来源差,这关系到他以后的生活,请各位律师朋友帮解答一下,越清楚越好,谢谢!! 当事人男方有一套房子,地契的户主是男方的母亲的,男方还有两个姐姐(都已婚),但是房子却是婚前当事人男方出钱造的(注:造房所欠债务由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请问这套房子如何定位?为使女方有公平的财产权力该如何? 提供证据是人证?还是物证?有证据的话,这套房子是否认为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样的证据更好,能否举个例子?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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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的奇迹

狂野的铅笔

2026-03-30 05:36:11

本人认为房子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盖房子的债务,如果你方有证据,则已经还掉的债务可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要求男方将另一半退给妻子。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大力的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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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36:11

    本人认为房子不能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盖房子的债务,如果你方有证据,则已经还掉的债务可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要求男方将另一半退给妻子。

  • 高兴的棒球
    回复
    2026-03-30 05:36:11

    你好,如果房产证是男方母亲的,应作为男方母亲的个人财产,男方与配偶以夫妻共同财产代偿所欠债务的,可视为对男方母亲的共同债权,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依法分割或者债权归于一人,由其给付对方相应的货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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