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的伤害案件还能不能提起诉讼(警察调节过的)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4:16 阅读:5609
我在中兴大厦北的自由市场被强买强卖的2个家伙给打了,眼睛被踢伤,先在落下了个玻璃体浑浊的后遗症,警察在我被打的第3天作出了调解,让凶手给了我3千圆钱了事,并告诉我如果不同意,凶手就拘役3个月了事,我一分钱都得不到.我没办法啊,只好同意.这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感到委屈啊.因为我当时眼睛什么都看不见还带着眼罩,警察怎么能当时就调解呢?乍得也的等我病好了在说啊,可我也不懂啊,不知道如何应对啊.也不知道我现在能不能去法院对此事提起诉讼,请问各位高人能否帮我指点一二,我将万分感激!![em03][/fly][/move][/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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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耳的糖豆

默默的枫叶

2026-03-29 23:14:16

如果构成犯罪,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提出民事赔偿。 但根据七九年《刑法》的规定,未造成死亡的故意伤害案最长追诉时效为十年,而且只有在“采取强制措施”以后,才不受时效的限制。故你被伤害一案已过时效。 另外,警察的行为也涉嫌犯罪,但亦超过时效。 七九年《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七十七条 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顺心的爆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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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如果构成犯罪,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提出民事赔偿。但根据七九年《刑法》的规定,未造成死亡的故意伤害案最长追诉时效为十年,而且只有在“采取强制措施”以后,才不受时效的限制。故你被伤害一案已过时效。另外,警察的行为也涉嫌犯罪,但亦超过时效。七九年《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七十七条 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友好的丝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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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按照法律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你这件事早过时效了,丧失了胜诉权。

  • 俊秀的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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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6

    如果构成重伤的话现在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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