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与朋友合资炒楼,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5:48 阅读:5371
① 是否一定要在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作联名购买?是否还要签个协议书进一步明确这房子的作用呢? ② 如果不加我的名,房产证只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我们之间签定一个协议书(必要时公证),这样能保证我的利益吗?特别是当对方如果发生什么意外身亡的时候,我是否可以凭公证过的协议书处理对方名下的房产? ③我国有没有类似香港的“联名拥有(长命契)”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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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长的长颈鹿

激情的电源

2026-03-30 02:55:48

应该在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子。可以共同共有。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呆萌的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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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48

    应该在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子。可以共同共有。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 无私的糖豆
    回复
    2026-03-30 02:55:48

    防人之心不可无,最好是在房产证上你自己的名字。

  • 腼腆的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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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48

    为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当有自己的名字。

  • 负责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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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5:48

    建议在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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