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取得报酬合法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6:32 阅读:63
律师您好! 本人受聘于某外资公司A上海办事处,签有劳动合同,正常缴纳4金。由于业务的关系,本人直接和公司B联系,公司B是一家未在国内正式注册的外资公司,委托公司A聘用我并从事业务。本人的工资和日常开销由公司B直接支付,汇入本人的个人帐户。本人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本人这种取得报酬的方式合法吗?在国外打款到本人的帐户,会牵涉到哪些法律和税务的问题? 谢谢!

最佳回答

无语的自行车

光亮的纸鹤

2026-03-29 23:16:32

你和A公司之间是劳动法律关系,你和B公司之间是劳务法律关系,可以并行不悖。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长情的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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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6:32

    你和A公司之间是劳动法律关系,你和B公司之间是劳务法律关系,可以并行不悖。

  • 粗犷的飞鸟
    回复
    2026-03-29 23:16:32

    只要A公司和B公司对此事达成一致意见的,我认为没什么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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