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判判这起交通事故案吧!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48:13 阅读:4561
于8月11日早六点发生在**公路**区**乡**村前去**村的路口处,一骑车人由东南往西北方向骑自行车正往**庄路拐弯时被一辆由东南来的长车所刮倒,造成左腿及左臂严重性骨折。在住院期间除司机付几千元外,其他一切费用均为骑车人自行支付。在骑车人治疗期间司机拒付任何费用,骑车人因无力支付高昂的医药费而出院。因80多岁的骑车人受到如此重创,结果于2005年10月X日离世。自从发生此事起骑车人家属一直与司机交涉,但司机本人以各种言词推脱。最后,骑车人家属告知交通队,交通队民警给司机多次解说、劝说都无效,只是说没钱!!!以至于逼迫骑车人家属想以法律的方式解决此事。 交通大队开具的责任分析如下: A:骑车人B:司机 A负全责,B无责任。 交通大队对骑车人家属说,虽骑车人负全责但根据新的交通法则规定,司机负责支付骑车人费用。 这种情况骑车人家属(即A方)该如何是好呢???如果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此事又该如何处理?!有没有可能推翻原有的交通责任分析? [em06][em06][em06][em06]请大家注意这起案件发生在通州区(交通混乱,很少有红绿灯)[em06][em06][em06][em06]

最佳回答

直率的爆米花

沉静的路灯

2026-03-29 23:48:13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小巧的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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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48:13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中履行了交通安全注意义务并已经采取了适当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 传统的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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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48:13

    北京对于车无责任的赔偿承担好像已经修改,不是全赔,是赔偿小部分,请咨询当地的律师。

  • 合适的金针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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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48:13

    在广州,司机无责任时最少也要承担10%

  • 微笑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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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48:13

    不好意思,我忘了写这起案件发生在北京通州区[em02][em05]

  • 简单的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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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48:13

    哪一部分呢?[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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