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4:12 阅读:3126
我叔叔在二零零二年去世了,留下了一处房产,我爸爸做为叔叔在世的唯一亲人,想将这处房产更在自己名下,可是在公证处公正时,却出现了问题,他们认为我姑姑的女儿也有继承权。我爸爸一共兄弟姐妹三人,爷爷,奶奶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了,姑姑也是在一九九五年去世的,那时候姑姑的女儿只有十岁。在此之后,我们与姑姑的家人就没有联系了。叔叔由于一直多病,没有结婚,没有其他亲人,一直由我父亲照顾,姑姑在女儿在姑姑去世后,也一直没有照顾过叔叔,现在她有权利分得房产吗?公证处说这是代位继承,可是我查过法律书籍,我们的情况似乎不属于代位继承吧,所以请律师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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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秀的路灯

舒心的微笑

2026-03-29 23:14:12

你姑姑的女儿对你叔叔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也没代位一说,代位继承只出现在直系亲属继承上,但从你的表述来看,如果这个房产不是你叔叔的而是你叔叔从你爷爷奶奶那里得来的,就很难说了,你最好能把事情说清楚些,现在的产权人是谁,房子最初是谁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负责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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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2

    你姑姑的女儿对你叔叔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也没代位一说,代位继承只出现在直系亲属继承上,但从你的表述来看,如果这个房产不是你叔叔的而是你叔叔从你爷爷奶奶那里得来的,就很难说了,你最好能把事情说清楚些,现在的产权人是谁,房子最初是谁的。

  • 时尚的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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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4:12

    1、首先,你叔叔的遗产应由他的兄弟姐妹(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你姑姑先与你叔叔死亡,她应继承的份额应由她的直系亲属继承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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