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打赢这场官司吗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09:59 阅读:1322
情况:我与厂领导发生争拗,领导怀恨在心。一星期后,以我工作不积极把我辞退,并复了一份通知书给我,要我离厂。我申请仲裁庭仲裁,要求作出赔偿。但厂却在开庭时,说我是自己不上班,不用赔偿。庭审时,仲裁员要我举证证明厂对我作出过辞退决定。 问题:1、我是否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要求厂与我双方都要同时举证? 2、厂对说我自己不上班举不出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6规定,他的主张仲裁庭应该不予支持,对吗? 3、我还以工资折来证明厂结清了工资给我,我可以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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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撒娇的老虎

暴躁的中心

2026-04-01 00:09:59

【 以我工作不积极把我辞退,并复了一份通知书给我,要我离厂。】 这是证据呀!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感性的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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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9:59

    【 以我工作不积极把我辞退,并复了一份通知书给我,要我离厂。】 这是证据呀!

  • 贤惠的小甜瓜
    回复
    2026-04-01 00:09:59

    辞退的原因及行为的举证责任在于单位方,建议请个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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