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我姑姑和姑父的共同财产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6:15 阅读:7552
我爷爷于1977年去世(注:我姑姑姑父当时已结婚多年),当时有祖产数间,一直在我爷爷名下,没有分割。我爷爷奶奶育有子女十人。我奶奶于2001年去世。2002年该地区市政拆迁,经苏州市中院调解,我姑姑分得祖产面积约33平方,由拆迁办安置一处房屋(83平方,并和我父亲共有,各一半产权)。我姑父1994年去世,两人没有子女,我姑父父母也早已去世,故我姑姑现系孤老。现在市监理处办该处房产证时,工作人员以我姑父去世,该房产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要求我姑姑支付继承我姑父那部分房产的税。请问我姑姑分得的祖产面积属于姑姑和姑父的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的话,我姑姑是孤老,退休工资微薄,在法律政策上是否应有照顾? 谢谢各位律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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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铃铛

大力的小虾米

2026-03-31 20:36:15

应该是共同财产。 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 史西宁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 010-68474233转25 13466364452 sxnxa@sohu。com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舒心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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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6:15

    应该是共同财产。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 史西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010-68474233转25 13466364452 sxnxa@sohu。com

  • 懵懂的小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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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6:15

    谢谢史律师的答复。

  • 欣慰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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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6:15

    从利益上来考虑,加点税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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