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给予刑事处罚的界线,而不从有没故意伤害他人的动机去界定呢

司法 时间:2026-05-29 04:34:44 阅读:8232
为什么我们的法官和律师在司法实践中都以轻伤作为是否给予刑事处罚的界线,而不从有没故意伤害他人的动机去界定呢?我有一个案例:我的一个朋友被人打伤,回到单位又被这个人拿刀追杀,并被刺伤右肋处,刀沿皮下行走4~5公分险入肝脏,我的朋友跑进办公室关上门后这个人仍在外砸门喊叫要杀他。请问这不是故意伤害吗?但只因鉴定是“轻微伤”,这人又找了关系,派出所只给了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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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的汉堡

光亮的老虎

2026-05-29 04:34:44

可以向检察院提出 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 史西宁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 010-68474233转25 13466364452 sxnxa@sohu。com

最新回答共有10条回答

  • 感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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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34:44

    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 史西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010-68474233转25 13466364452 sxnxa@sohu。com

  • 认真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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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34:44

    应当定“故意杀人”(未遂)罪。

  • 诚心的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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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34:44

    应该要求民事赔偿和治安拘留。

  • 俭朴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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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34:44

    可以要求公安立案。

  • 无聊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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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34:44

    偷一分钱能判刑吗?

  • 内向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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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34:44

    支持二楼看法。

  • 神勇的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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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34:44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供告,并阐明他下属办事的敷衍了事造成的后果!!!!

  • 寂寞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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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34:44

    就是能追究刑事责任,最后又可能会怎么判呢?

  • 忧伤的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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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04:34:44

    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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