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验收合格和交付标准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6:20 阅读:918
我在广州购买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楼时间是8月30日,合同规定交楼条件是“验收合格”(因为现在没有综合验收),并有约定违约金。 但是到今天10月10日为止,开发商仍然没有拿到竣工备案表,只有分项的验收合格复印件(日期最晚的是9月10日),而且房子有漏水问题也是10月初才解决。到目前我还没有收楼,开发商也不愿意支付违约金。 我的问题是: 1、验收合格的法律标准是什么?单项验收合格能够代替竣工备案表吗? 2、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引起的延迟收楼是否也算违约? 谢谢各位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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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的书包

风中的凉面

2026-03-31 20:26:20

不可抗力因素?? 电表没有安装到位也属于不可抗力吗?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酷炫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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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6:20

    不可抗力因素??电表没有安装到位也属于不可抗力吗?

  • 高兴的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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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6:20

    要结合当地行政部门的规定来判定。

  • 高贵的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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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6:20

    一般是以综合验收合格为依据的

  • 清爽的芝麻
    回复
    2026-03-31 20:26:20

    如果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延迟交房就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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