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院水平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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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共有10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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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40:20寂寞的蜜粉
回复我向这个副庭长解释说:这不是行政案件!是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八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副庭长还振振有词地说:"规定是有这规定,但当事人没资格申请执行,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申请!"晕!!!我说:"你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这副庭长不再搭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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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40:20拉长的香烟
回复我在老家江西做律师的时候,也碰上与“温馨的风”一模一样的事,比他幸运的是,我还没找法院的院长,只找了刚由民事庭庭长升任的副院长,就把案立了。律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要求大专文凭,就要求要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了,但一直以来,法官可以是从任何单位调过来就行,法官可以就拿一本常用法律之类的小册子判案(特别声明:本人无意贬低尊崇的法官职业,只是描述那个年代的某些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苛求凭这凭那关系进入法院的法官的水平吗?重要的是:不管法官的水平如何,他能公正(凭他良心上的公正而不是指法律上的公正)办案,我们就应该庆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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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40:20美好的钢笔
回复找该法院院长!!!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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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40:20快乐的薯片
回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中立者,纠纷的裁判者,他和法院一样均是中立的裁判者,难道法院生效的裁决文书申请执行人该法院,而不是当事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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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40:20清秀的音响
回复这个法院是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该副庭长还振振有词地拿出第90条规定给我看!!真是笑话!还是个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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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40:20愉快的缘分
回复请各位律师发表一下高见,怎样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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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40:20大胆的乌龟
回复这有什么可看的。找他的上级或上级法院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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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40:20精明的冥王星
回复说的是啊,现在的法官缺的就是一颗"公正"的良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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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40:20安静的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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