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女儿户口产生的动迁费应归谁所有

司法 时间:2026-10-24 13:24:54 阅读:7192
男女双方于05年2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5岁归女方抚养,但女儿户口仍在男方处。05年5月,男方所在地动迁。 那么能否知道,女儿的户口是否得到动迁补偿?如果有的话,女方是否有权要回这部分补偿?

最佳回答

稳重的溪流

苹果书本

2026-10-24 13:24:54

女儿的户口应当可以得到一定的动迁补偿,但现在的动迁补偿主要按照房屋的面积计算,即使女儿得到了动迁补偿,女方是无权要求返还的,这是属于女儿的,应由抚养孩子的一方暂时代为管理。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暴躁的跳跳糖
    回复
    2026-10-24 13:24:54

    女儿的户口应当可以得到一定的动迁补偿,但现在的动迁补偿主要按照房屋的面积计算,即使女儿得到了动迁补偿,女方是无权要求返还的,这是属于女儿的,应由抚养孩子的一方暂时代为管理。

  • 超帅的羊
    回复
    2026-10-24 13:24:54

    一般来讲,按拆迁的相关规定,若人户分离,一般不给补偿。不过,若有补偿,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因补偿产生的纠纷,均列拆迁办为共同被告,故很可能最后会被收回补偿。

  • 自由的星星
    回复
    2026-10-24 13:24:54

    应由抚养孩子一方,代为管理。

  • 野性的火龙果
    回复
    2026-10-24 13:24:54

    各地情况不同,操作方式也是各不相同,因此很难有统一的模式,还是协商一致为妥。

  • 发嗲的鼠标
    回复
    2026-10-24 13:24:54

    孩子就是由女方抚养的。

上一篇 咨询工伤及赔偿问题

下一篇 两次医疗失误,医院认为农村人好欺负,推卸责任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