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处所名和实际法定不一样

司法 时间:2026-08-23 14:59:11 阅读:5100
房产法定的名字是A,所有开发商开出的收条及发票上的名字都是A。 房产出租的合同上面的名字却是B,B只是在购房合的最后的落款处以“B接待中心”这样的字样出现过一次。 我想咨询的是: 甲乙双方签订的关于B的任何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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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上的书包

高高的冬日

2026-08-23 14:59:11

我对你讲的情况理解:效力待定,须权利人追认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飘逸的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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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4:59:11

    我对你讲的情况理解:效力待定,须权利人追认

  • 自然的路人
    回复
    2026-08-23 14:59:11

    权利人?承租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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