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曾和一个男的好过,他们感情不合分开了,我和她结婚符合婚姻法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5:45 阅读:3103
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但是她曾和一个男的好过,二人没结婚,生有一个小女孩,现在差不多三岁了,他们感情不合分开了,他们自己协调后孩子跟了妈妈。现在我喜欢上了这个女孩,我未婚过,现在孩子也没有户口,我是广州市户口。 我和她结婚符合婚姻法吗?孩子户口怎么解决?我还能有自己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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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重的草莓

负责的台灯

2026-03-31 20:25:45

你要和她结婚,如果没有别的不合法因素存在的话,法律是准许的。 你应该可以要孩子。 3岁孩子的户口问题,你最好去咨询当地公安局办证中心。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谨慎的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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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5:45

    你要和她结婚,如果没有别的不合法因素存在的话,法律是准许的。你应该可以要孩子。3岁孩子的户口问题,你最好去咨询当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 体贴的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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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5:45

    你不但可以结婚,而且可以再生孩子,那个三岁小孩可入广州市户口.广州律师 邓启文电话:13694282520 020-39980116邮箱:lawyerdqw@yahoo。com。cn

  • 淡然的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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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5:45

    只要没有《婚姻法》上禁止的情况,你们家结婚就是合法的,你们结婚后孩子就应当可以报户口,另外由于你是未婚,你可以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 笑点低的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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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5:45

    同意上面二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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