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你的身份证丢了,别人拿到我的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就能证明这笔话费是应当由我来承担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7:17 阅读:2114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 我的户口在南昌,2002年4月,我在外地打工,家中却收到南昌移动公司的一份话费催缴单,说我在移动公司注册了一个入网号码,现已欠费。我觉得很奇怪。我从未注册过入网手机号。向移动公司询问,他们说,如果的确不是你本人来办理的入网手机号,那么一定是你把身份证借给别人用了,或者你的身份证丢了,或者你把身份证的复印件被人拿到了。但我没有丢过身份证,也没有借给别人用过。至于复印件,我不能保证别人不拿到。 虽然金额不大,但是我还是想得到专业人士的指点。因为我觉得这有点违常理。 1、别人拿到我的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是否有我的同意,去办理入网手机,我就负有偿还话费的责任吗? 2、只要在移动公司的话费记录上写有我的名字,(也许还有身份证号的记录),就能证明这笔话费是应当由我来承担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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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的煎饼

畅快的钢笔

2026-03-29 23:17:17

1。你无责任。 2。如果不是你办理的手续,又无你的授权你不承担。明确告诉该公司,不用怕。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英俊的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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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7:17

    1。你无责任。2。如果不是你办理的手续,又无你的授权你不承担。明确告诉该公司,不用怕。

  • 敏感的豌豆
    回复
    2026-03-29 23:17:17

    不太能理解,实名电话的话就是说有签约的!!不是本人怎么可以办理呢?

  • 舒心的鸵鸟
    回复
    2026-03-29 23:17:17

    谢谢您的回复。我相信也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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