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大侠务必帮忙指教

司法 时间:2026-03-30 13:30:22 阅读:2761
2005年2月经人介绍与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一份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范本采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暂估价为2600万,合同里开工日期为2005年4月15日,工期为365个自然日。可到目前为止开发商还没有给我发放进场通知书,以种种借口向后拖延。我于近日从别的渠道了解到此开发商只办了土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未办(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开发商向我出示过此证件,我怀疑是否伪造),原因是开发商资金不足,未缴纳土地转让费 以下几点请问各位大侠,忘予以解答,万分谢谢! 一、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应该在进行完招投标程序以后才可以签订的,开发商未按照程序与我签订了合同(合同内盖了开发商公司的公章及法人章),此合同是否生效(签订合同时开发商要求我缴纳了5万元占标费,加之另外的招待费我花费了10万余元)。 二、如果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2006年4月15日,此合同是否会自动失效。 三、合同补充余款里约定,如2005年4月20日不能进场,甲方必须提前三日通知,最迟不得拖至2005年4月25日,且如开发商不能按期施工,必须承担我的一切经济损失。可至今开发商没有要求延期的书面材料给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是开发商违约,如果我要跟开发商索赔的话会成功吗,哪些费用是可以索赔的? 四、我从别的渠道了解到,如果开发商在今年年底仍未缴纳土地转让费,相关部门就将此土地收回,之前开发商只缴纳了980万的农民补偿费,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开发商在此土地内是否还有属于他的资产,因为我担心出现这种情况以后再跟他索赔他已经没有能力偿付了 五、如果我要委托您跟开发商打官司,会有多少费用? 请各位大侠务必帮忙解答,谢谢!

最佳回答

标致的钢笔

外向的哑铃

2026-03-30 13:30:22

合同只要没有违法就是有效的,虽然你们签订的合同有一些瑕疵,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至于你后面提到的几个问题主要是违约责任问题,这要看合同中的约定是怎样的,你要想知道具体结果需要律师详细研究合同后才能给出较确定的答复。律师费问题需要双方协商,根据多种因素来综合考虑。希望你聘请律师面谈。如果你有意请电话联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默默的小海豚
    回复
    2026-03-30 13:30:22

    合同只要没有违法就是有效的,虽然你们签订的合同有一些瑕疵,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至于你后面提到的几个问题主要是违约责任问题,这要看合同中的约定是怎样的,你要想知道具体结果需要律师详细研究合同后才能给出较确定的答复。律师费问题需要双方协商,根据多种因素来综合考虑。希望你聘请律师面谈。如果你有意请电话联系。

上一篇 离婚谁先提出,是不是对先提出的一方不利

下一篇 我哥哥和我嫂子在9月11日晚上9点下班回家的途中,发生了车祸,到现在还在昏迷状态,属于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