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消费协议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6:30 阅读:3124
我上了一个**的号,按要求交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此后每月都会收到另一个号的话费单,我到营业厅查询得知是**公司内部员工盗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了公司的一个“每月消费XXX元,送手机”的活动,领走了价值3200元的手机一部,并以我的身份和公司签订的一份为期两年的消费协议。现在我要求退网,被告知两年内不得退网,且两年后该号产生的欠费由我承担。现在我向**公司投诉,可公司以这是员工个人行为为由,要我和他私下解决,现在这名员工已离职不知去向,号也已欠费停机。 请问:1.我能否要求和**公司签订类似保证书似的协议,以保证两年后我的利益不受损害。2.如果公司坚决自己的主张,不愿以公司的名义和我解决这件事,我该怎么办?3.这名员工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么?

最佳回答

正直的金鱼

安详的眼神

2026-03-31 20:26:30

那个联通公司的员工冒用你的身份证所办卡的行为应该由他承担责任,与你无法律上的厉害关系,你只要没有签署过该协议,该卡的欠费你可以不同意承担!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彩色的火
    回复
    2026-03-31 20:26:30

    那个联通公司的员工冒用你的身份证所办卡的行为应该由他承担责任,与你无法律上的厉害关系,你只要没有签署过该协议,该卡的欠费你可以不同意承担!

  • 落寞的冬瓜
    回复
    2026-03-31 20:26:30

    既然不是你办的,你根本就可以拒交因此产生的费用。已经收取的要求返还,不行就起诉该公司,找个人做什么呀?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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