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们帮忙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43:36 阅读:2992
我和苏某是在2005年1月中旬经人介绍下认识的,在2005年2月办理的结婚登记,5月正式的举行婚礼.现在由于很多原因,她提出离婚.要求和我分配共同财产.筹备婚礼我父母给她15000元现金,她带过来的东西和成现金大概8000元,我家里装修房屋购置家具消费大概10000元,我们出去旅游花费4000元(借钱),夫妻生活期间的所有开销全部是我付的.我想请问一下律师,什么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就我这案例交到法庭审判的话,我们的这些财产会怎么分配?

最佳回答

沉静的板栗

明亮的方盒

2026-03-30 00:43:36

婚后形成的剩余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已经消费的不再计算。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纯情的荷花
    回复
    2026-03-30 00:43:36

    婚后形成的剩余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已经消费的不再计算。

  • 友好的大米
    回复
    2026-03-30 00:43:36

    婚后形成的剩余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已经消费的不再计算。

  • 坚定的小天鹅
    回复
    2026-03-30 00:43:36

    属于共同财产。

上一篇 我就通过这家担保公司退掉了手机,这费用应该谁交

下一篇 食物中毒后流产,该怎么索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