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以外死亡,其妻子转移财产逃避,我应该如何面对?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5:03 阅读:20
[size=2]借款人信用社工作人员陈某在1998年用我的存折在银行做抵押贷款,用于其妻子与妻子的内弟合伙经营的粮油店购买大米所用,后陈某意外事件被杀!其妻子否认借款之事,后经当地法院调查立案判决!判决我方胜诉其妻子承担一切借款责任! 后其妻子后续又找了一个男方在一起生活2年之久但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所有名下财产全部在男方名下!当初借钱所用的粮油店也属其内弟的名下!导致法院至尽没有执行.请问我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该粮油店的财产,被告人和生活2年的哪个男人是否已经在形式上成为夫妻关系,是否可以执行该男方财产? 谢谢![/size]

最佳回答

平常的金鱼

多情的小伙

2026-03-30 02:55:03

被告人和其共同生活2年的人不能形成夫妻关系,现行婚姻法不再认可事实婚姻。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熊烈锁律师 010-87770661 http://www。xzlawfirm。com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淡然的金毛
    回复
    2026-03-30 02:55:03

    被告人和其共同生活2年的人不能形成夫妻关系,现行婚姻法不再认可事实婚姻。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熊烈锁律师010-87770661http://www。xzlawfirm。com

  • 认真的柜子
    回复
    2026-03-30 02:55:03

    都不能直接执行。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等行为。或者证明其妻弟的油店有他们的份额。

  • 朴实的皮带
    回复
    2026-03-30 02:55:03

    需要举证。

上一篇 并没有出示奶奶的委托授权书

下一篇 1998年的拍卖的媒矿到2002年才公证.是不是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