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身份的确认

司法 时间:2026-04-01 02:08:51 阅读:9111
养女身份的确认一定要出示法律文书作为依据吗? <收养法>颁发以前认的养女,怎样才算符合事实收养关系,可以同亲生子女一样享受到继承养母遗产的权利?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有没有具体的规定?,与生父母之间不存在抚育关系如何确认?如果养母去世了呢?她可以同自己的生母一起生活吗?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继承养母遗产的权利吗? 以上问题请律师先生解答,谢谢!!

最佳回答

淡定的跳跳糖

失眠的鞋垫

2026-04-01 02:08:51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近来一些地方请示,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能否办理公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或因收养事实而共同生活时成立。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受理。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舒服的樱桃
    回复
    2026-04-01 02:08:51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近来一些地方请示,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能否办理公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或因收养事实而共同生活时成立。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受理。

  • 活力的小虾米
    回复
    2026-04-01 02:08:51

    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近来一些地方请示,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能否办理公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对于收养法实施前已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或因收养事实而共同生活时成立。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受理。

  • 称心的飞鸟
    回复
    2026-04-01 02:08:51

    养父母都去世后,养子女和亲父母的关系可以恢复,养子女仍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

  • 精明的发夹
    回复
    2026-04-01 02:08:51

    谢谢解答!

上一篇 关于房改房的产权认定问题.

下一篇 请问: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