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恢复!“辞职两年内不得到竞争公司就职”的条款是否合理

司法 时间:2026-10-24 11:46:14 阅读:1997
我与原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规定,即“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竞争公司就职”。请问这一条规定是否合理(合法)?如合法"竞争公司“的概念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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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单身的羽毛

危机的向日葵

2026-10-24 11:46:14

该条款为竞业禁止约定,如该条款在你离职后对你有效,则单位需支付竞业禁止保证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粗暴的跳跳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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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1:46:14

    该条款为竞业禁止约定,如该条款在你离职后对你有效,则单位需支付竞业禁止保证金。

  • 有魅力的板栗
    回复
    2026-10-24 11:46:14

    合法,但应给予你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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