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恢复!“辞职两年内不得到竞争公司就职”的条款是否合理

司法 时间:2026-08-23 12:05:15 阅读:2146
我与原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规定,即“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竞争公司就职”。请问这一条规定是否合理(合法)?如合法"竞争公司“的概念如何界定?

最佳回答

糊涂的大船

柔弱的帅哥

2026-08-23 12:05:15

该条款为竞业禁止约定,如该条款在你离职后对你有效,则单位需支付竞业禁止保证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发嗲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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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2:05:15

    该条款为竞业禁止约定,如该条款在你离职后对你有效,则单位需支付竞业禁止保证金。

  • 孤独的自行车
    回复
    2026-08-23 12:05:15

    合法,但应给予你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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