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职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3:23 阅读:7141
[size=4][B]父亲原在县供电公司上班,临退休前准备让我来抵职,但那时本人的年龄不够(88年,17岁),因此填上了二哥的名字李*.但照片是我自己本人的,为此办理身份证时也与二哥的名字一样.也就是我与二哥的名字都叫李*!且出生年月日也相同,在以后工作中所要的照片都是本人照片,但不久前父亲去世了,二哥以前的那个单位的效益又不太好.矛盾也就上来了.他现在却说父亲当初那工作应该是他的.就是他自己得不到这份工作也要将我给告下来. 请问他这么做会影响到我的工作吗? 如果要材料,我还应该补全什么手续.由母亲出来证明行吗? 好令人伤心的一件事....[/B][/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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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野的小兔子

结实的小蝴蝶

2026-03-29 23:33:23

法律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但是假造材料是要承担责任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魔幻的西牛
    回复
    2026-03-29 23:33:23

    法律没有对此做出具体规定,但是假造材料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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