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单位偷卖了早归我居住的公房

司法 时间:2026-05-30 03:58:15 阅读:3295
1999年夏经单位同意,我居住公房三间。在2005年有自称已购房者让我腾房时才得知,2001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出售了连同本人居住在内的五间房。2005年6月那人又让人偷拆了房顶。他没有合法的土地房产证,只有购房协议。 请问律师:他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单位应负什么法律责任?[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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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3:58:15

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四川得邦律师事务所 王良久律师 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跳跃的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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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58:15

    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四川得邦律师事务所王良久律师 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 爱听歌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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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58:15

    可以主张对方的买卖无效。你是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妩媚的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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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58:15

    谢谢,必须要到法院主张吗?请多指教。

  • 柔弱的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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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58:15

    还有,麻烦的是,他是转买的第三个购买人,他之前的第一个购买人办了土地证,没有房产证。

  • 俊秀的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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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58:15

    请各位大侠指点我

  • 纯真的小松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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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58:15

    你应向法院主张。

  • 仁爱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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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3:58:15

    谢谢范律师,能说得详细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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