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张某是共同承揽人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16:29 阅读:7540
某车主将车开到我销售汽车配件的门市后院内,要求大修发动机总成,由我提供所需零配件,并帮车主从某修理厂找来修理工张某,由车主与张某单独商议修理工时费,车修完后车主直接与张某支付工时费,与我只结算了零配件和代为外加工的材料费和工时费、洗件油等费用。因修理工张某违反技术规范,采用垫铜皮在曲轴瓦的背面来调整曲轴与轴承的间隙,致使发动机烧瓦并造成损失。车主以在我处、由我找修理工为由,要我与张共同赔偿他的损失,请求律师给我指点 :我提供的零配件和代为外加工的零件没有质量 问 题,也没有收车主一分钱工时费,是修理工张某个人行为,我有责任赔偿吗?

最佳回答

开放的大米

高兴的西牛

2026-03-30 03:16:29

应该不用承担。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微笑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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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6:29

    应该不用承担。

  • 俏皮的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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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6:29

    不应承担责任。

  • 陶醉的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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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16:29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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