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璐路通饭店打架事件,对方受伤,我是否承担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3-31 23:27:42 阅读:1625
因为外卖送晚了,我打电话询问。发生争吵然后对方让我到他家饭店去评理,我就去了。进去之后发生激烈争吵,她就用扎脾杯砸我,我也用随手抄起了一个水杯扔他,是扔在地上了。然后她冲上来打我,当时在她的饭店全是她们的人,我没法反抗,只能护住脸。后来她们打累了,就不打了。饭店老板拉着我往外走,怕把我打坏了他负责人。然后对方当事人,就拿了把菜刀冲出来要砍我。饭店老板赶紧把我推出了门外,他们饭店里的人就跟对方当事人争抢那把刀。最后对方当事人又冲出来骂我。然后她突然大叫一声,就发现她腿上拉了一大口子。 现在2次调解不成,她可能要上诉。并且她已经不承认那过刀了,而我没有证人,是不是很吃亏? 她要5万赔偿金,如果法院判的话大约判多少? 我会不会负刑事责任?如果会怎么判呢? 我真的好冤枉,请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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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嗲的乌冬面

尊敬的台灯

2026-03-31 23:27:42

应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质证后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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