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李某又与马某结婚,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李某的遗产应如何继承

司法 时间:2026-10-24 13:04:21 阅读:6295
解放前,李某(男)与刘某(女)结婚,生有一子李甲,一女李乙。1984年李某与刘某离婚,李甲随父生活,李乙随母生活。后李某又与马某结婚,生有一子李丙。李乙在生下一女后于1994年遇车祸死亡。2000年李某病故。 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李某的遗产应如何继承? [hide][/h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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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快的咖啡

大气的小鸭子

2026-10-24 13:04:21

李某的遗产分为四分,由李甲、乙的女儿、丙和马某各一份。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玩命的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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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3:04:21

    李某的遗产分为四分,由李甲、乙的女儿、丙和马某各一份。

  • 淡然的小伙
    回复
    2026-10-24 13:04:21

    李某的遗产分为四分,由李甲、乙的女儿、丙和马某各一份。

  • 傻傻的大象
    回复
    2026-10-24 13:04:21

    你这是司法考试里的题目吧,请到相应论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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