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此情况下是否可以以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对我进行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4-01 01:57:06 阅读:1210
请问各位律师:我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多才到期,可前段时间我接到公司人事部门的通知:要求我在15日内重新签定劳动合同,过期不签的话将视同自己放弃。由于工作太忙,我在15天内未与公司重新签劳动合同,而且在此期间,公司人事部也未主动找我商量此时,结果公司以此为由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我在此情况下是否可以以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对我进行赔偿?另外公司一直未给职工交纳各项保险,直到近期才开始交纳,同时也未进行补交,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谢谢!!!

最佳回答

含糊的大地

眯眯眼的蜗牛

2026-04-01 01:57:06

解约无理;你可以要求补交及其他赔偿。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鲤鱼灯泡
    回复
    2026-04-01 01:57:06

    解约无理;你可以要求补交及其他赔偿。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 饱满的歌曲
    回复
    2026-04-01 01:57:06

    同意2楼意见。

上一篇 请问我能拿新的土地证和报建吗

下一篇 关于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