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依据《劳动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同样待遇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9:17 阅读:4873
我是武汉市民办学校(A)的教师,该校由一知名学校(B)初中部演化而来,并占60%的股份。原公办学校转过来的教师,不仅在A和我们一样拿一份工资,还保留原来的1000多的档案工资和所有的福利待遇,但A从未与我们外聘教师签定任何劳动合同。 [size=2][face=黑体]我以前曾咨询过这个问题,律师的回答口径不一致,令我困惑。但我看过劳动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有明文规定同工同酬及民办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的地位。所以烦请律师再看看,谢谢。[/face][/size] 有的律师让我跟学校谈,我觉得有些与虎谋皮的感觉,估计没谈出个结果,人已经被踢走了。 我也曾找劳动部门咨询过,他们讲这是人事部门的事,而教育部门肯定更是维护A的做法了。

最佳回答

高挑的酒窝

欣慰的高山

2026-03-31 22:29:17

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待遇问题与单位协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怡然的苗条
    回复
    2026-03-31 22:29:17

    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待遇问题与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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