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的房产会判为共同财产吗

司法 时间:2026-08-24 05:28:12 阅读:5764
婚前我有一套住房,房产证只有我的名字。我和我太太结婚两年来,她基本没有参加工作(中途工作过不到两个月),婚后一年多,她强烈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并说只为名义无分割财产的要求,并且可以补一个财产协议作书面证明,因当时迁就她,就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但约定的财产协议一直没写,后来房子买掉(后又用卖房的钱购买一套新的住房)。因她现在完全否认补写财产协议的事情,导致感情破裂,准备离婚。 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我婚前的房产会判为共同财产吗?谢谢,等候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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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的发卡

寂寞的泥猴桃

2026-08-24 05:28:12

你好,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应视为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已经作出了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房屋出售后购买的新居,理所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大意的小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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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05:28:12

    你好,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应视为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已经作出了明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房屋出售后购买的新居,理所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妩媚的小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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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05:28:12

    婚前的房产加上她的名字视为赠与,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况且,卖掉以后在婚后新购一套房产,你很难证明是用你个人财产购买的,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年轻的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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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05:28:12

    产权证上是两人的名字,就证明是共同财产呀。

  • 醉熏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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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4 05:28:12

    产权证上是两人的名字,就证明是共同财产呀。

  • 强健的冬瓜
    回复
    2026-08-24 05:28:12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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