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资,虚假注册二人有限责任公司后另一股东告职务侵占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10:40 阅读:6032
[B][size=4]各位律师好:我于1998年成立一个由二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另一股东纯粹是挂名法人代表,实际从未投入资金),当时实际是虚假实物出资50万元,但这几年来公司正赏运行所有的支出及货物都是我一手投入并运行。现由于我将通过一工程抵款得来的一房屋(当时已通过公司正常手续转至我名下)转让出售。这一假股东为其利益到当地经侦队告我职务侵占,并将公司所有帐本私自存放在一律师事务所,如告我职务侵占不得逞则告其他如漏税等加以要挟。请问各位律师: 1、我现在手上有其亲口承认的从未出资的视听材料,能证明这个公司是我的私人公司吗?2、我是属于虚假出资还是属于出资不足? 3、虚假出资《或出资不足》与职务侵占一事有无直接关连? 4、我如何才能取回帐本?

最佳回答

追寻的抽屉

尊敬的枕头

2026-04-01 00:10:40

属虚假出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奋斗的白羊
    回复
    2026-04-01 00:10:40

    属虚假出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上一篇 关于老公欠欠女友的钱

下一篇 [color=#DC143C][face=黑体][move]《禁毒决定》中容留他人吸毒,只作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