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孕期工作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6:23:04 阅读:978
我现已怀孕3个月,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06年2月28日。我与单位签订的岗位是“主管会计”。现单位将取消该工作岗位,并入主管上级财务。请问:我与单位签订的合同还是否有效?若要单方面给我调岗并降低我的工资,我不同意,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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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齐的棉花糖

英勇的铅笔

2026-03-30 06:23:04

谢谢马律师的答复。 还有一事不明,请教。 我合同上签的月工资为2000元(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现工资情况为基本工资为800元,岗位工资400元,效益工资800元。如果我要申请仲裁,那么如何计算赔偿金。时间算到何时?是到哺乳期吗?另社会保险能补偿吗?谢谢!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专注的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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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3:04

    谢谢马律师的答复。还有一事不明,请教。我合同上签的月工资为2000元(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现工资情况为基本工资为800元,岗位工资400元,效益工资800元。如果我要申请仲裁,那么如何计算赔偿金。时间算到何时?是到哺乳期吗?另社会保险能补偿吗?谢谢!

  • 威武的哈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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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3:04

    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应该有效。 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并降低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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