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调”,组织没有落实工作岗位的问题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18:00 阅读:3284
我是原国营单位正式职工,1992年按照顾老干部政策调到某事业单位,但组织一直没安排我上班,后该事业单位撤并,在人员分流安置过程中,由于组织上的原因我的工作被遗漏没有进行安置。后我多次找有关部门要求安排工作,但直到现在也没能得到解决。(调转后一个月的工资也没领过,应享有的待遇没有。)对此种情况特向专家咨询,按照劳动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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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鱼高跟鞋

彪壮的网络

2026-04-01 00:18:00

首先应落实你的身份,然后才能确定你是否能够得到补偿,由谁补偿。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能干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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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18:00

    首先应落实你的身份,然后才能确定你是否能够得到补偿,由谁补偿。

  • 潇洒的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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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18:00

    我原本就是国有职工,身份没变。有关劳动部门的意见是: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给与经济补偿金5000元,养老金由企业补缴1994-2004年企业承担家部分,2。不享失业保险待遇。3。不予补发资。 我个人查看劳动法第12章97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这种类型?能否要求补发工资?

  • 典雅的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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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18:00

    可以要求赔偿。

  • 甜甜的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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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18:00

    请问根椐哪一条可以补偿,能否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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