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我便可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45:36 阅读:4962
[color=#006400][size=4]我和同事与长沙市中南地质局宿舍22栋502房房东吕于2004年9月27日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合约时间一年(到2005年9月27日),我们在合同上未就提单终止合同一事明确,因工作地方搬动,在原来的地方上班不太方便,想提前终止合同,我们上一季度的房租刚好交到6月27日,我们便打电话通知房东,告知我们租完这一季度想提前终止合同,房东不肯,并说我们是违约。我想请问这是否属于违约。 并且房东的热水器从我们入住不到一个月就坏了,并非我们人为损坏,经煤气公司的维修人员检查,告知是该热水器已快要报废,并要我们通知房东更换。我们多次通知房东不予理会,没有办法,我们中间又找煤气公司修理过几次,但每次修好后不到一星期就又坏了,而且煤气公司说该热水器再使会比较危险,多次建议换掉,房东从未理会该事。于是我们大概从今年1月份开始没有再去修理热水器,也至今未使用过热水器。因为我和同事上班都比较忙,经常晚上很晚才回家,回家还要用开水壶烧水洗澡,给我们的生活造成很大不便。 烦请各位给我们建议,谢谢。[/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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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孤单的黑夜

强健的电话

2026-03-29 23:45:36

如果约定了租赁期限则不能随意提前终止合同。你可以以安全为由提出终止合同。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傲娇的八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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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45:36

    如果约定了租赁期限则不能随意提前终止合同。你可以以安全为由提出终止合同。

  • 怡然的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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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45:36

    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 大方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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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45:36

    谢谢您的建议,我会再次跟房东协商。

  • 魁梧的香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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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45:36

    要看合同上的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应当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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