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涉及到婚姻法和公司法很特殊的案例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0:17 阅读:5619
我80年代初下海,最初承包一个厂办门市部,注册资金5000元,后来发展到注册资金50万的公司,办过几家公司,95年以3家公司的名誉投资办了一个私立学校,(30亩地,11000平米建筑)1995年5月在筹建学校的公司领导会议上,常年法律顾问提议为了规避原公司债务学校法人由我原妻担任(有当时会议参加人的书面证明)在此情况下1995年8月我妻子担任学校法人,96年学校开学前期,因债权人经常到学校和家门口追债,1996年7月妻子让我写了一个本人放弃学校一切产权的文书,并口头承诺不会用它对付我,1996年8月,因债权人堵住家门要债,我已无法正常生活,8月18日,我们又协议离婚,家庭财产住房全部分给她,我每有分得任何财产,而且离婚协议中也没有对学校的产权和原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分割,这些事情在社会上并没有公开,由于工作上的矛盾,97年原妻在学校中层领导会议上公开了我们离婚的信息,是我们的矛盾进步激化,97年7月我被迫离开学校搞三产,妻子又让我写辞去学校的一切职务,本人离开学校后,夫妻感情进步破裂,原妻假戏真做,再也没有分给我任何财产,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学校也没有交,我多次找她,避而不见, 我的问题是: 一、我写的放弃学校产权的文书在以下条件下是否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是否能说明该放弃的文书是非真实意愿或显失公平呢? 1、筹建学校时的公司领导会议内容已经制定了规避债务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张当的董事长和法人。(有参加会议人的书面证明) 2、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没有涉及学校财产和共同债务(离婚协议) 3、离婚时本人没有分得任何实质财产(离婚协议)。 二、原公司的股权如何确定 1、 学校注册时的文件表格只有担保、协助单位,所以投资单位填写在这里,投资人就没有了。 2、 资金来源填写的是自筹。 3、 学校章程没有著明投资单位出资比例和分配比例。 4、 有原公司的会计,公司职员、业务员的书面证明,原公司的资金全部投入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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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魅力的金针菇

端庄的手链

2026-03-30 02:50:17

我非常感谢各位朋友的答复,在这里向各位鞠躬了!!! 问题是:1、法院会认定放弃协议是无效的吗,法律不保护恶意串通的当事人啊。 2、学校注册时资料投资人写的是担保和协助人(表格没有投资人栏),而且,为规避债务,原妻将帐目做了手脚,章程也没有写明三个公司出资比例和分红比例,法庭回如何认定公司权利呢。 请各位高手指明方向,我可以将有关文件发去,此案如果我能获胜,必将给予厚报。 孙惠生 E-mail: shs@heinfo。net 电话:13582272823

最新回答共有10条回答

  • 野性的树叶
    回复
    2026-03-30 02:50:17

    我非常感谢各位朋友的答复,在这里向各位鞠躬了!!!问题是:1、法院会认定放弃协议是无效的吗,法律不保护恶意串通的当事人啊。2、学校注册时资料投资人写的是担保和协助人(表格没有投资人栏),而且,为规避债务,原妻将帐目做了手脚,章程也没有写明三个公司出资比例和分红比例,法庭回如何认定公司权利呢。 请各位高手指明方向,我可以将有关文件发去,此案如果我能获胜,必将给予厚报。 孙惠生E-mail: shs@heinfo。net电话:13582272823

  • 爱听歌的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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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17

    1,首先规避法律的任何行为都是无效的;2,学校的产权是三家公司的,你个人无权处分,所以你的放弃也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除了工作是你自己辞掉的外,不影响你的其他任何利益。

  • 无限的西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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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17

    时效肯定成问题,同时,你说显失公平也没有办法呀。如果你有其他证据证明没有分割夫妻财产,可以提供证据,对财产部份进行起诉。当然也要看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 执着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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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17

    必须先证明学校的出资人实际是三个公司,这个可查出资记录或公司的原始资金来源等,否则无法主张你97年放弃财产的意思表示无效。

  • 炙热的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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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17

    网上说得不是很清楚,也解答得不是很清楚,你最好还是找个当地的律师了解分析一下案情,让律师为你出谋划策。

  • 标致的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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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17

    97年距离现在,已经将近8年了,诉讼时效可能有问题。

  • 朴实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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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17

    97年距离现在,已经将近8年了,诉讼时效可能有问题。

  • 腼腆的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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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0:17

    你放弃财产的声明实际上是规避法律的行为,是无效的。

  • 无语的航空
    回复
    2026-03-30 02:50:17

    不分财产不公平等,因时间原因,在法律上已失去意义。唯一的机会我想应该是你是否有权放弃学校,如你所说学校的投资人是三家公司,虽然这三家公司也是你开的,但公司毕竟是独立法人,你个人是否有权处置学校还是个问题。但是这样的案情,网上咨询是不能解决的, 最好直接找律师,肯定涉及具体资料的调查分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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