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著作权案

司法 时间:2026-04-01 02:00:38 阅读:9690
案情:一小学语文老师将自己学的教学教案48本上交学校,后因为需要向学校要回。校方只给了4本,其他未给该老师。老师认为教学教案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凝聚自己的心血,教学教案是归自己所有的,学校方拒不交出是侵犯了老师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教案所以权归学校所有,于法无居,因此驳回起诉。老师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公诉方认为教案为老师个人作品,具有独创性,因此教案所有权归老师!法院认定不清,适用 法律错误。 学校方辩护律师认为:教育主管部门有规定,发给老师的工资上面就是包括教学教案在内的费用,而且教学教案与教学大纲 内容相似,因此缺乏独创性,教案的所有权应当归学校所有!!! 问题:1本案中教案的所有权应当归谁有??? 2预测法官最后判决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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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酒窝

忧郁的嚓茶

2026-04-01 02:00:38

本案有三个问题需要搞清楚1、教案是否构成作品?2、教案的所有权与教案的著作权是否是一个问题?3、教案的所有权,是否决定教案的著作权归属?   1、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根据上述规定,教案包含教师的创造性劳动,虽然教案要根据教学大纲编写,但编写教案不是教学大纲的复制,而是教师在教学大纲的指导下,如何实现教学计划和教学目的的创造性思考,每位教师的教案不可能完全相同,作品的创作并不要求作品之间要完全不同,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不能像对待专利要求的独创性、新颖性那样。只要该作品系作者本人独立完成,其表达是作者本人的思想的表达,含有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即具有作品的特征,应当享有著作权。 2、教案的所有权与教案的著作权显然不能等同。编写教案,可以看成是教师的职务行为。根据条例第十一条: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编写教案显然属于教师履行教学职责,因此,教案虽然属于作品,但属于职务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本案的职务作品显然不属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作品,因此,作者本人也就是教师是著作权人。教案的所有权根据上述规定,应当属于学校。也就是说,该作品的载体以及载体上的作品的所有权属于单位,单位可以无偿使用教案,但是,教案的复制和许可他人使用等,应当根据著作权法的上述规定,两年内、两年后的不同求办理。3、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载体的所有权不决定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就像一幅艺术作品的原件持有人并不一定是著作权人一样,教案的持有人也不一定是著作权人。著作权人有权使用作品,但应当征的原件持有人包括所有人的同意,在不妨碍原件持有人使用或者不损害原件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原件持有人应当允许著作权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但由于著作权人的不当使用,给原件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本案1、教案的所有权属于学校。但著作权属于教师。2、本案如果以所有权争议起诉,法院驳回教师起诉是正确的。

最新回答共有9条回答

  • 开放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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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0:38

    本案有三个问题需要搞清楚1、教案是否构成作品?2、教案的所有权与教案的著作权是否是一个问题?3、教案的所有权,是否决定教案的著作权归属?  1、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根据上述规定,教案包含教师的创造性劳动,虽然教案要根据教学大纲编写,但编写教案不是教学大纲的复制,而是教师在教学大纲的指导下,如何实现教学计划和教学目的的创造性思考,每位教师的教案不可能完全相同,作品的创作并不要求作品之间要完全不同,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不能像对待专利要求的独创性、新颖性那样。只要该作品系作者本人独立完成,其表达是作者本人的思想的表达,含有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即具有作品的特征,应当享有著作权。2、教案的所有权与教案的著作权显然不能等同。编写教案,可以看成是教师的职务行为。根据条例第十一条: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编写教案显然属于教师履行教学职责,因此,教案虽然属于作品,但属于职务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本案的职务作品显然不属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作品,因此,作者本人也就是教师是著作权人。教案的所有权根据上述规定,应当属于学校。也就是说,该作品的载体以及载体上的作品的所有权属于单位,单位可以无偿使用教案,但是,教案的复制和许可他人使用等,应当根据著作权法的上述规定,两年内、两年后的不同求办理。3、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载体的所有权不决定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就像一幅艺术作品的原件持有人并不一定是著作权人一样,教案的持有人也不一定是著作权人。著作权人有权使用作品,但应当征的原件持有人包括所有人的同意,在不妨碍原件持有人使用或者不损害原件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原件持有人应当允许著作权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但由于著作权人的不当使用,给原件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本案1、教案的所有权属于学校。但著作权属于教师。2、本案如果以所有权争议起诉,法院驳回教师起诉是正确的。

  • 唠叨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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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0:38

    本律师认为:首先,教案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该没有问题;其次,教案并不符合法人作品的构成要件,排除其作法人作品的可能;最后,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教案作为老师完成教学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职务作品,且排除了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应当是著作权属于作者的职务作品。因此,单位对此教案享有优先使用权,并不具有著作权。学校对教案据为己有的行为,妨碍了老师对其作品的著作权的行使。学校应当将教案归还给老师!

  • 稳重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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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0:38

    教师的"工作任务"是给学生传授知识,教案是完成工作任务的工具,该工具是教师自己制造的,因而教师对自己的教案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 调皮的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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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0:38

    教师对自己的教案具有合法的著作权。法官依法应当判决教案的著作权归教师所有。

  • 勤劳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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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0:38

    即使是职务作品,教师也享有相应的署名、修改等著作权。

  • 整齐的睫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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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0:38

    同意上一楼的观点

  • 会撒娇的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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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0:38

    老师有著作权。

  • 灵巧的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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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2:00:38

    我认为该教案的著作权归老师所有,所有权也同样。因为老师的创作过程即使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也不当然地著作权就归校方所有,我国的<>明文规定履行职务行为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完成人所有,只有特定的产品(如: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等)才归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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