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们只要回了3000元,我们想向法院起诉,而不是借款

司法 时间:2026-03-30 12:30:19 阅读:6031
1997年3月工商局因建办公大楼缺少资金,向全局人员借钱每人6000元,当时开会统一部署。并言明三年归还,年息15.6%.如果超过三年则按当时的银行利率。直到2002年局党委按各科室所收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部分兑现。有的全部归还,而我们只要回了3000元,其余3000元及全部利息至今未给。其理由是:一.没有钱。二.当时任务完成不好。我们想向法院起诉, 但法院不于受理。理由是工商局的收据上写的是集资,而不是借款。请问:难道我们就无法要回自己的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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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2:30:19

就算是集资纠纷法院也应该受理,除非是刑事案件。 而且,你们应该有证据证明单位的承诺。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听话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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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2:30:19

    就算是集资纠纷法院也应该受理,除非是刑事案件。而且,你们应该有证据证明单位的承诺。

  • 端庄的芹菜
    回复
    2026-03-30 12:30:19

    集资也是非法的。 应该及时返还。 工商局太赖了! 反映到他的上级以及 政府。

  • 成就的纸鹤
    回复
    2026-03-30 12:30:19

    法院不受理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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