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违约离职后劳动合同是否宣告解除,离职后保密协议里约定的其止时间是否有效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46:40 阅读:5963
请问各位法律专家,2001年我和武汉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6年,保密期合同到期后三年。2001年我违约离职,劳动仲裁判我违约,请问我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解除日期是从哪一天开始计算?在保密协议中约定的保密起止日期(2007~2010)是否有效,还是从我离职之日计算保密时间? 保密协议中规定“不得在同行业从事工作”,同行业应该怎么认定?以及保密协议中注明“保密补偿包含在每月工资中发放-200元”是否合法?如果我违反保密协议规定,在同行业就业了一段时间(没有侵犯商业机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请大家为我释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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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的金针菇

玩命的大树

2026-03-30 02:46:40

你好: 2001年我违约离职,当时劳动仲裁判违约。从判决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违约金开始,你的 劳动合同就已经解除。 保密协议 不应该约定期限。保密期合同到期后三年没有实际意义。 “不得在同行业从事工作”,是择业限制问题。 保密协议中注明“保密补偿包含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不合法。?如果违反择业限制协议规定,在同行业就业了一段时间(没有侵犯商业机密),有可能受到原单位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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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沉默的小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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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46:40

    你好: 2001年我违约离职,当时劳动仲裁判违约。从判决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违约金开始,你的 劳动合同就已经解除。 保密协议 不应该约定期限。保密期合同到期后三年没有实际意义。 “不得在同行业从事工作”,是择业限制问题。 保密协议中注明“保密补偿包含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不合法。?如果违反择业限制协议规定,在同行业就业了一段时间(没有侵犯商业机密),有可能受到原单位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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