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谁能帮我啊!

司法 时间:2026-10-24 15:02:04 阅读:9956
我和南昌一家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要我交1000元风险金,其中一半500元当时交了,有公司收据,另外500元公司分5个月多我工资中扣除,没有收据,另外发工资给我从来没给过我工资条,都是现金,对于我这种情况,我想请教各位大律师: 1,我能不能要回我的风险金,因为我现在据我签合同已经有1年多了,是不是有时效问题 2,如果要求仲裁,我还要收集什么证据,因为公司没有给我工资单,另外那一半风险金也没有给我收据 3,公司没有给我交纳任何保险,我是否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公司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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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小天鹅

心灵美的高跟鞋

2026-10-24 15:02:04

1,完全可以要回押金。现在没有超过时效。 2,应当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押金事实的存在。 3,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补齐保险。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土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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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5:02:04

    1,完全可以要回押金。现在没有超过时效。2,应当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押金事实的存在。3,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补齐保险。

  • 羞涩的鼠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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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5:02:04

    同意高律师意见。

  • 含蓄的八宝粥
    回复
    2026-10-24 15:02:04

    赞成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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