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证卷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对吗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1:42 阅读:1425
[face=新宋体][/face] 一股民炒股亏损,欲退出股市,其所在证卷公司服务部工作人员劝其不退出,可帮其资金恢复到原有水平。并写下保证,若亏损私人赔偿其损失。后股民继续亏损,该负责人逃之夭夭,股民起诉到法院,要求证卷公司赔钱,一审认定属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证券公司不负责任,二审认为是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判决证券公司赔偿股民全部损失。证券公司不服,请问,证券公司应负责任吗,若有,是否承担股民全部损失?[em07]

最佳回答

虚拟的大叔

时尚的仙人掌

2026-03-31 20:31:42

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是日常与该股民接触的人员,应该认为是职务行为。 此约定无效,但是主要责任在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至少应该由证券公司承担承诺后的损失的大部分甚至全部。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矮小的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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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42

    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是日常与该股民接触的人员,应该认为是职务行为。此约定无效,但是主要责任在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至少应该由证券公司承担承诺后的损失的大部分甚至全部。

  • 斯文的悟空
    回复
    2026-03-31 20:31:42

    该约定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应为无效。双方都有过错可由双方视情形分担损失。

  • 粗心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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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42

    如果为职务行为,则应由双方分担责任。

  • 标致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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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42

    没有看你的案卷难以回答你的问题。

  • 执着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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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31:42

    当然,该赔偿不应该是恢复到未承诺前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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